21.修订《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主要目的是让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提高对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以实现总体发展战略为目标,以策略、措施、组织以及信息系统为主要内容,以流程为载体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达到集团控制力不断加强,企业内部、企业与股东之间信息沟通真实可靠,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避免遭受重大风险损失。《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已制定,正在试点企业试行,将在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企业改革改组处主办,2009年完成)
22.修订《
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完善现行办法,解决现行办法中决定薪酬水平的依据主要依靠企业规模指标,考虑水平指标不足,以及平均分配、激励方式单一等问题。(企业分配处主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协办,2008年完成)
23.制定《省管企业监事会企业身份成员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身份监事会成员的用工薪酬管理。(由企业分配处主办,监事会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协办,2008年完成)
24.制定《山东省省管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管理办法》。当前职工安置费用核定的工作程序不完整,为适应预算管理的要求,需要规范省管企业改革时的职工安置费用的申请、核定、支付、预留和保管等工作程序,有效保护职工利益,促进和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企业分配处主办,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协办,2008年完成)
25.制定《山东省省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由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规定,原工效挂钩管理企业工资总额的方式已不适应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管理调控的要求,迫切需要探索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新机制和管理调控新办法。在深入调查和反复论证、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省管企业中试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主要目的是建立“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出资人监督调控”新模式。(企业分配处主办,2008年完成)
26.制定《山东省省管企业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停产半停产省管企业中,部分职工生活困难,主管企业没有能力解决职工困难。设立省管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制度,包括春节一次性救助、部分特困职工救助、解决拖欠社会保险问题,对省管困难企业职工进行多方位的救助。(企业分配处主办,2008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