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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8〕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昆明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缓解我市成品油供应紧缺时期供需矛盾,保障特殊情况下成品油的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石油供应应急预案》、《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昆明市辖区范围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紧缺、成品油市场急剧波动、成品油资源短缺等应急状态情况下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预案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整合资源、统筹调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处置、协同应对为工作原则。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领导机构由昆明市成品油供应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承担。由市政府分管成品油工作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成品油工作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

  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中国石化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中国石油西南销售分公司滇中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成品油工作领导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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