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
(昆政发[200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科教兴农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和组织保证。长期以来,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防范农业危机、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农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职责不清、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保障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职能的发挥。因此,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对于加速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在改革中求稳定,在创新中求发展,努力构建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赖的多元化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