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
(赣国税发〔2008〕214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深化理念和认识、完善体制和机制、创新方式和手段、提高素质和能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各项国税工作顺利开展。省局被评为2007年度“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为了总结推广近几年来我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以更好促进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赣国税发〔2007〕199号),经单位申报、设区市局推荐、省局审核和公示,省局决定,授予安义县国家税务局等20个单位为“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学习,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创新管理、强化监督、优化服务,切实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平安江西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安义县国家税务局
新建县国家税务局
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乐平市国家税务局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新余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崇义县国家税务局
寻乌县国家税务局
上高县国家税务局
樟树市国家税务局
玉山县国家税务局
铅山县国家税务局
吉安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安福县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