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石油天然气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安监部门和各石油天然气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狠抓安全综合治理。要对石油天然气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梳理分类,抓紧治理。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加强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的程序办法,建立企业与周边农村、工厂、居民点等的联防联动机制,遇有险情,要能够立即转移、疏散。
(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石油天然气单位以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加大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安监部门,要督促石油天然气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石油天然气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到位、重大隐患治理督导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明确检查重点和要求。本次检查的重点范围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及本地从事陆上石油天然气物探、钻井、测井、开采、净化和管道长输的单位及场所。
本次检查要结合全市2008年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任务56处及沙坪坝井口农贸市场占压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进行。
本次检查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组查出的55项问题和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