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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
(焦政办〔2008〕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市直部门对口帮扶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克服困难,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持续低迷给我市工业经济带来的冲击,帮助企业落实国家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扩大内需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了解和解决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着重解决一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近期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帮助企业认清形势,树立战胜暂时困难的信心。督促企业采取措施,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放宽信贷、调整结构的机遇,渡过眼前难关,努力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2.督导企业贯彻落实省、市经济运行会议精神,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原材料、能源以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关问题。加快在建、续建项目进度,争取早竣工、早投产、早受益。指导企业做好停产限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培训工作,想方设法维护企业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
  3.大力推动“项目带动战略”。通过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招商引资、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等工作,鼓励企业上新项目、好项目,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4.帮助企业解决一批现有或历史遗留问题。为了给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为企业解决一批土地、劳资、税务、环保以及生产等方面的问题。每个部门都要努力为企业做几件实事、好事。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日期暂定为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
  四、活动要求
  1.各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2名工作人员组成“驻企工作队”,脱离原单位工作,专职开展帮扶工作。
  2.“驻企工作队”要和企业领导班子密切配合,坚持督促、协调、服务的原则,结合本单位职能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不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工作。
  3.“驻企工作队”驻企期间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不准接受企业吃请。“驻企工作队”每月要向“驻企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写出驻企工作汇报,及时反映工作进度、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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