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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政函〔2008〕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8年,全市上下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省会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89个先进集体和14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改善省会空气质量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89个)

  (一)先进县(市)、区(22个)

  新华区、高新区、裕华区、桥西区、长安区、桥东区

  矿区、鹿泉市、深泽县、平山县、新乐市、正定县

  辛集市、无极县、赵县、灵寿县、井陉县、赞皇县

  晋州市、行唐县、元氏县、高邑县

  (二)先进乡镇(局)(39个)

  鹿泉市:环保局、获鹿镇

  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彭家庄乡

  晋州市:槐树镇、东卓宿镇

  栾城县:栾城镇、窦妪镇

  辛集市:位伯镇、马庄乡

  无极县:环保局、建设局

  正定县:新城铺镇、朱福屯镇

  赵县:政府办公室、环保局

  行唐县:环保局、安秀乡

  平山县:环保局、大吾乡

  藁城市:环保局、廉州镇

  元氏县:环保局、马村乡

  井陉县:秀林镇、北正乡

  灵寿县:灵寿镇、北洼乡

  深泽县:环保局、深泽镇

  赞皇县:环保局、阳泽乡

  矿区:环保局

  高新区:留村乡

  长安区:南村镇

  新华区:环保分局

  桥西区:环保分局

  裕华区:方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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