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政函〔2008〕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8年,全市上下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省会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89个先进集体和14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改善省会空气质量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89个)
(一)先进县(市)、区(22个)
新华区、高新区、裕华区、桥西区、长安区、桥东区
矿区、鹿泉市、深泽县、平山县、新乐市、正定县
辛集市、无极县、赵县、灵寿县、井陉县、赞皇县
晋州市、行唐县、元氏县、高邑县
(二)先进乡镇(局)(39个)
鹿泉市:环保局、获鹿镇
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彭家庄乡
晋州市:槐树镇、东卓宿镇
栾城县:栾城镇、窦妪镇
辛集市:位伯镇、马庄乡
无极县:环保局、建设局
正定县:新城铺镇、朱福屯镇
赵县:政府办公室、环保局
行唐县:环保局、安秀乡
平山县:环保局、大吾乡
藁城市:环保局、廉州镇
元氏县:环保局、马村乡
井陉县:秀林镇、北正乡
灵寿县:灵寿镇、北洼乡
深泽县:环保局、深泽镇
赞皇县:环保局、阳泽乡
矿区:环保局
高新区:留村乡
长安区:南村镇
新华区:环保分局
桥西区:环保分局
裕华区:方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