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中的主导作用。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周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徐恒同志兼任(名单附后)。加强领导、统一协调,从战略的高度来构建“城市公交优先”运行体系,以“城市公交优先”理念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的认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领域的群体进行“城市公交优先”的宣传教育,强化市民的“城市公交优先”意识,使市民自觉选择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同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市民交通素质为突破口,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的普及教育,不断增强市民遵守交通的法规意识。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公交优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督促和协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公交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交运行能力、完善公交法规规章、规范公交市场行为、加强公交市场监管,并与规划、建设、公安、发改委、财政、物价、国土资源、环保、交通等部门建立公共交通协商制度和联动机制,共同解决涉及城市公交方面的问题。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交通资源,增加路网密度,理顺道路功能,完善路网结构,优化交通组织,建立公交优先的城市发展模式,保障公交优先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分解

  (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1.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并做好与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衔接。

  2.对新建和改造路宽30米以上的道路(含30米),规划设置公交港湾;路宽50米以上的道路(含50米),规划设置公交专用道。

  3.在城市开发区、大学园区、大型公共场所以及大型居民小区,规划配置公交场站设施。

  4.对规划确定的公交保养场、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公交港湾等公交项目用地,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控制,优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用地。

  (二)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修改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衔接。

  2.组织公交枢纽站和公交保养场建设工作,适时开通快速公交示范线路。

  3.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开辟和调整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