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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城区公共汽车平均运行速度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90%以上;

  --城区居民走出家门500米之内就能乘上公共汽车,且最多换乘一次车就能到达目的地;

  --城区道路改造或新建道路时,公交车候车廊、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2010年前,完成全市大公交车使用LNG清洁燃料的工作,减少大公交车对城市空气质量的污染。2012年,在总结大公交车使用LNG清洁燃料的基础上,逐步在出租汽车行业推广使用LNG清洁燃料,减少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对城市空气的污染。

  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2008年修订、完善贵阳市城市公交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各项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公交的调控作用。规划是公交优先的前提条件。应根据《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对城市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科学合理修编《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按照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的要求,确定公交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相关的技术和经济政策。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应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先导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尽早完成《贵阳市快速公交系统(BRT)网络规划》和《贵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编制。

  (二)加强公交场站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实行设施用地优先。将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交场站设施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的必备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符合公交车辆通行条件的居民区,应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在城市交通主干道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标志线、路口信号等交通设施并建设功能适当的指挥控制中心。完善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加大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的科学合理配置,积极解决出租车驾驶员吃饭、入厕停车难的问题。在条件允许的道路辟建公交专用道,并连线成网。新建主干道原则上尽可能按照公交专用道或优先道设置要求设计建设。原有的商住楼地下停车场应有强制性措施启用,新建楼宇未设计地下停车场的规划部门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单位内部停车场地,应对公众开放,减少占道停车。着眼于远期,统筹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加强公交换乘枢纽站建设,在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绕城公路入城口等交通节点,建立大型综合换乘枢纽中心,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与对外交通的换乘点,使人民群众能及时换乘公共交通到达目的地。按照城市规划,在我市的各进、出城口区域,规划建设与公路客运换乘的8处公交换乘枢纽计2万余平方米,并计划于2008年开始,在三环附近的金华、狗场一带选址建设大型客运站。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区枢纽站、公交停车场、保养场、公交线路首末站、调度中心、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设施,对其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的,要严格执行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管理制度,实行行政划拨供地。到2020年,我市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用地应不少于80万平方米,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不得改变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的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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