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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8:
  生猪定点屠宰点现场情况登记表

序号

考查内容

考 查 要 点

考查方法

考查结论

备 注

1

证明文件

卫生许可证、防疫合格证、环保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是否与实际相符

核对原件

□符合

□不符合

 

2

人员数量及资格证书

屠宰技术工人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屠宰和检验需要,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考核合格。

核对原件

□符合

□不符合

 

3

地理位置

实际地理位置是否与申请材料所述相符

现场查看

□符合

□不符合

 

4

水 源

实际所用水源是否与申请材料所述相符

现场查看

□符合

□不符合

 

5

总体布置

1.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生产区产品和人员出入口须另设,且产品与活猪、废弃物在厂内不得共用一个通道。

2.健康猪和疑病猪必须严格分开。原料、半成品、产品等应避免迂回运输,防止交叉污染。

3.屠宰车间应设置在不可食用肉处理间、废弃物集存场所、污水处理场、煤场等建(构)筑物及场所的上风向。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6

环境卫生

厂区内的路面、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7

一般要求

1.屠宰车间地面,应采用不渗水、防滑、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

2.车间内墙面及墙裙应光滑平整,并应采用无毒、不渗水、耐冲洗的材料制作。

3.车间内应设有防蚊蝇、昆虫、鼠类进入的设施。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序号

考查内容

考 查 要 点

考查方法

考查结论

备 注

8

宰前设施

1.待宰间≥10 m2。赶猪道宽大于1.5米,待宰间通风良好,地面为混凝土,地面坡度不小于2.5%并坡向排水沟。

2.隔离间靠近卸猪台,面积≥5m2, 并应设在待宰间位置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3.从待宰间到待宰冲淋间有赶猪通道相连,地面应采用不渗水易清洗材料制作,其坡度不应小于1%,并坡向排水沟。

4.急宰间设置在隔离间附近,地面坡度大于2%。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9

屠宰车间

1.非清洁区与清洁区应划分明显。

2.致昏前赶猪道坡度不大于等于10%,底边长不小于2米。

3.放血槽采用不渗水、耐腐蚀材料制作,表面光滑平整。

4.病猪胴体间应有直通车间外的门。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10

屠宰加工

  基本符合待宰、冲淋、致昏、放血、烫毛、脱毛(剥皮)、劈半工艺要求。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11

品质检验

基本符合肉检工艺要求,备有不渗水的密闭专用车。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12

生产工具或设备

是否具备基本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主要生产工具或设备)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13

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

是否具备基本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主要设施)

现场检查

□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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