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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通报

  (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海城市打破了原有29个乡镇的经济单元,对要素进行了重新整合,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开原市抽调一批正局级干部,开展专业招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委、省财政厅对2007年执行的《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和贴息资金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组织开展了第一批项目的申报工作。省财政厅已于8月份对2007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全部兑现下达。
  前三季度,全省44个县(市)新上项目到位资金额11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11亿元,增长36.9%;县均规模26.2亿元。新上项目投入排在全省前5位的是:庄河市113亿元、普兰店市111亿元、瓦房店市80亿元、法库县60亿元、大石桥市57亿元;排在全省后5位的是:绥中县和彰武县都是5亿元、义县4.5亿元、岫岩县3.5亿元、建昌县2亿元,长海县2000万元。
  前三季度,44个县(市)实际利用外资6.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亿美元,增长55.6%。排在全省前5位的是:普兰店9013万美元、瓦房店7100万美元、海城市 6750万美元、庄河4500万美元、大石桥4042万美元。本溪县、喀左县、北票市、建平县、兴城市前三季度利用外资额仍然为零,需加大力度。
  (五)设施农业小区建设扎实推进。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农委、省动监局、省海洋渔业厅分别印发了《2008-2010年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并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1.关于种植业小区建设情况。截止目前,全省已建和在建种植业设施小区面积 29.3万亩,占全年计划任务80万亩的36.6%。
  一是省直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分工协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省农委成立了设施农业工作实施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将建设规划编辑成册并刻录成光盘,报送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调度,以简报的形式积极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按计划下达到位,省国土厅的4亿元土地整理资金将于近期预拨 50%,其余部分验收后下达。省农信社提出今后三年每年增加设施农业贷款50亿元、畜禽业贷款50亿元。并把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1万元提高到5万元,农户贷款期限由原来的1年提高到3年。截止8月末,全省农信社新增农业贷款148.3亿元,共为83.6万农户发展设施农业贷款83.2亿元。省水利厅将向中央财政争取的抗旱资金的40%和省政府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的2000万元用于设施农业小区的水源及配水工程建设。省电力公司计划于年底前提出电力配套工程建设规划,将结合农村电网完善工程、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和基本建设工程,全力保障小区建设对电力的需求。交通、林业等部门积极支持小区配套的道路、绿化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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