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8〕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制定的《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实施方案
(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全市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特制定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以下简称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通过摸底排查,进一步掌握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所面临的困难,按照县(区)为主、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多层次救助,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
二、帮扶内容及时间安排
帮扶活动共分五个阶段,从 2008 年 11 月中旬开始,到 2009 年 2 月 4 日 结束。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阶段 ( 2008 年 11 中旬- 11 月 24 日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厂矿、乡村和街道,深入每个困难群众家中,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困难群众进行集中摸底排查,掌握真实情况,做到不错不漏,对困难家庭建立档案,并填写《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排查表》(见附件 1 ),于 11 月 24 日前 (附电子版)报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阶段:政策督导阶段( 2008 年 11 月 25 日 - 12 月 3 日 )。市委、市政府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方面制定出一系列救助政策,为保证相关政策的落实,各县(区)要组织人员检查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进行抽查和督导,以保证各项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城乡低保提标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后低保金发放情况和分类施保制度实行情况; 2 .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将五保供养经费列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集中供养率达到 40% 以上; 3 .医疗救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情况; 4 .教育救助工作。贫困学生救助和城市、农村 “ 两免一补 ” 制度落实情况; 5 .就业救助工作。再就业工作、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和就业培训开展情况; 6 .住房救助工作。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