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闽教高〔2008〕11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8〕101号)精神,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公示,评审出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35个,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厦门大学
1、福建省信息与通信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2、福建省软件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3、福建省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生物医学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4、福建省工业催化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5、福建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6、福建省海洋科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7、福建省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8、福建省财务学与会计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9、福建省历史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二、华侨大学
10、福建省机械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1、福建省数量经济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三、福州大学
12、福建省电气工程和控制科学与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3、福建省机械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4、福建省分析化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5、福建省物理化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6、福建省土木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7、福建省物流管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四、福建师范大学
18、福建省自然地理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9、福建省光学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20、福建省政治经济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21、福建省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22、福建省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