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08〕10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现就进一步加快我省船舶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抓住国际造船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加快船舶配套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科技创新,实现了造修船、海洋工程和配套业快速协调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连年保持较快增长。但也存在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规模小、布局散、基础弱等问题。加快船舶工业发展,关系我省“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关系工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动船舶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把握战略机遇期,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船舶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为支撑,以质量和名牌战略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适应造船业战略转型新要求,强化基础,增强能力,发挥优势,培植特色,推动造修船、海洋工程和配套业快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能力持续增强,结构优化升级,布局科学合理,将山东建成我国重要的船舶工业基地。
(二)发展重点。一是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的原则,加快建设青岛、烟台、威海3个船舶工业基地,重点发展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墨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成市6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培育一批重点造船企业和大企业集团。二是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重点发展集装箱船、散货船、油船等主力船型及客滚船、液化石油气船(LPG)、液化天然气船(LNG)、海洋工程装备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玻璃钢渔船,建造大型远洋渔船,加快培植游艇制造业,大力发展特色造船。三是按照“多元化投资、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本地化配套”的方针,加快发展船用动力设备集群、重点设备二级配套、中间产品社会化协作和空白产品研发,提高本土化配套装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