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淇河林业生态建设。采取 乔木、灌木、花草立体配置,防护林、经济林、风景林合理搭配,常绿、落叶、花果、彩叶树种群落配置,加快建设 “ 河在林中、林在水上、山青水秀、四季有景 ” 的绿化景观,实现淇河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造林任务 0.24 万亩,其中背景防护林 0.14 万亩,桥头竹林 0.01 万亩,河滩湿地 0.07 万亩,矿区植被恢复 0.02 万亩。
(三)淇河森林生态主题公园建设。位于新、老 107 国道之间的淇河南北两岸,总面积 0.0875 万亩,其中淇河北岸 0.0415 万亩,南岸 0.046 万亩。在科学保护基础上,按照森林公园要求规划树木,实施合理、适度、有序开发,逐步建成城市一流的游憩、休闲、健身场所,提高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淇河湿地公园建设。位于 寒坡洞至清水湾段和浚大线淇河桥至石河岸段。 近水滩地造林面积 0.032 万亩,以芦苇、蒲草为重点,配置成片的垂柳,形成垂柳依依、芦花飞雪的自然景观。 远水滩地造林面积 0.043 万亩,以黄栌、火炬、五角枫等树种为主,从河滩到岸顶,形成草、灌木、小乔木、乔木分梯次配置的群落景观,丰富绿化色彩和层次,展示淇河的植物多样性。
(五)快速通道完善工作。在原有绿化基础上,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突出绿化景观效果。重点搞好挖方段岸顶绿化、填方段坡面绿化和两侧小山头绿化等,进一步提高绿化档次和水平。
(六)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完成义务植树 295 万株,其中浚县 130 万株,淇县 60 万株,淇滨区 40 万株,山城区 40 万株,鹤山区 25 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 85% 以上。每个县(区)建立 1-2 个面积在 500 亩以上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领导绿化点 3-5 个。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营造林计划。各县(区)要按照《鹤壁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 2008 - 2012 )》(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将今冬明春营造林任务全部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山头地块。要编制工程造林作业设计,经审查批复后实施,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验收。
(二)认真落实建设资金。各县(区)要按照鹤政 〔 2008 〕 7 号文件关于 “ 高于县(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1 %的标准进行投入 ” 的要求,根据市下达的今冬明春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足额落实资金。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各类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
(三)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营造林和种苗补助资金使用办法,把项目资金安排与《规划》实施情况和验收结果挂钩。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改工程补助资金为工程奖励资金,改下达项目时一并下达资金为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奖励资金。按照《 2008 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奖励标准》的要求,分阶段兑现工程奖励资金:县(区)自查、市里复查后,拨付工程奖励资金的 50 %;省核查合格后拨付其余的 50 %。对核查结果符合规划要求、达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及时兑现工程奖励资金,否则削减直至取消工程奖励资金。工程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严禁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