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水人〔2008〕53号)
11月15日下午3时20分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工地发生坍塌事故。截至26日,事故造成17人死亡,4人失踪,10余人受伤。目前抢险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
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对加强建筑安全生产作出进一步部署。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结合我省水利实际,就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正值冬修水利的大好时机,抓紧推进各项水利建设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和推进安全发展的理念不动摇,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推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清查整改安全隐患。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各单位要按照我厅《关于印发2008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人〔2008〕9号)和《转发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督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浙水办人〔2008〕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立即部署在建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加强对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脚手架、临边洞口、施工用电和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隐患处置是否到位、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等。检查要做到:行动要快、重点明确、处理要严。对存在问题不认真组织检查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视作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肃追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