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紧制定《决定》的实施意见
《决定》对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推进云南新型工业化提出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会议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和贯彻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逐条逐项地抓落实,切实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各州、市要把工业发展摆在经济发展的首位,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抓紧调整和完善当地工业经济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制定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研究制定州、市加快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清楚、任务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有力。省级有关部门要在学习贯彻中结合各自职责,梳理提出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
三、制定工业发展10大行动计划
围绕《决定》精神,由省经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科学制定10大工业发展5年行动计划,做到远景有规划、中期有目标、近期有任务,分步抓落实、层层抓推进:一是制定烟草、装备制造、生物产业、能源、矿产5大重点产业5年发展行动计划;二是制定企业自主创新5年行动计划;三是制定工业重点项目建设5年行动计划;四是制定县域工业特色产业发展5年行动计划;五是制定重点工业园区建设5年行动计划;六是制定发展绿色制造5年行动计划;七是制定工业品牌发展战略5年行动计划;八是制定工业人才培育建设5年行动计划;九是制定外向型工业发展5年行动计划;十是制定企业上市培育5年行动计划。
四、抓好学习贯彻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的督查
要把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纳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抓好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2008年底,组织开展1次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的专项督查活动,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制定《决定》实施意见及行动计划、完成今年工业发展目标任务等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决定》精神,积极营造上上下下“重工业、讲工业、谋工业、抓工业”的良好氛围,及早谋划2009年工业经济工作,做到目标早研究、任务早明确、措施早制定,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各州市、省级有关部门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于2008年10月15日前送省经委,省经委要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