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八批定点医疗机构和第六批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豫劳社医疗〔2008〕23号)
省直和中央驻郑有关单位、各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劳社部发〔1999〕14号文件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劳医〔1999〕12号)和《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劳社部发〔1999〕16号文件印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劳医〔1999〕14号)要求,按照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认原则,对申请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实地考察。根据省直医疗保险工作实际,经研究,确定郑州普瑞眼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和河南省悦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郑州中方园大药房等13家零售药店获得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请上述单位于2008年12月5日前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核发定点资格证,2008年12月15日前与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联系省直医疗保险定点服务事宜。
附件:1、获得省直第八批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2、获得省直第六批医疗保险定点资格零售药店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获得省直第八批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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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普瑞眼科医院
| 郑州市东明路170号
| 徐旭阳
| 刘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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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郑州中原医院
| 郑州市桐柏路226号附1号
| 刘元兴
| 刘元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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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水丰产路口腔门诊部
| 金水区丰产路71号
| 程 涛
| 郑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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