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贯穿于劳动保障工作各个领域;研究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活动,加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结合机关文化建设,深化党的纪律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行业风尚。
3.完善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党课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积极开展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健全和完善廉政制度
1.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和协调机制;制定和完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领导干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2.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制定《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规则》,制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和程序;完善专家咨询、情况通报、社会公示、合法性审查,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决策评估、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制定《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班子监督实施细则》,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等规定;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
4.健全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审批审核标准、程序,明确相应责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评议考核等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完善财政补助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完善就业专项资金分配工作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建立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检查、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完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的指导性意见和厅机关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办法、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