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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苑荣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苑荣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黔府任〔2008〕2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苑荣挂职任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挂职时间一年(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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