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农村气候变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文化素质,加强宣传和引导,逐步改善农村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观念(如秸秆和柴火焚烧、放火烧山等),改革地区经济和能源结构,推广新型耕作技术,保护地区植被和生态环境,减少农村的温室气体排放。
(三)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维持地区人与自然的和谐平衡。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加大利益导向力度,降低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人口素质,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人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平衡。
五、机构和体制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
成立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问题,检查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等相关工作。健全各级应对气候变化组织机构,协调各部门、行业之间气候变化具体工作。各级政府及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本方案,抓紧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系。
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机构,贯彻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及本方案相关内容,组织协调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和各方面的行动。加强省政府与中央政府和相关部委的联系,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建立我省气候变化专家队伍,充分发挥省级专家委员会对应对气候变化重大问题的决策咨询作用和专家工作组对具体工作的监督及指导作用,建立并完善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工作组的跨学科型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各行业、各领域以及我省实际,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领导和协调机制,大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和整合各行业的物质、人力、硬件设备等资源,共同推进气候变化应对工作。
(三)利用清洁发展机制,争取国外资金和环境友好技术。
我省具有较丰富的能源资源,正处于经济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具有较大的减排潜力。要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建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库,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争取国际资金和先进环境友好技术支持,大力推动我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和循环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部分 贵州对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国内外合作需求
一、应对气候变化若干问题的意见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这个问题是在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应该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解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措施,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能力”。我省作为欠发达、欠开发省份,既要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确保民生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又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并使之多样化,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此,提出应对气候变化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将气候变化纳入科学发展观的宏观决策体系。
在宏观决策、法制建设、管理机制等方面,将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纳入政府决策管理体系。
1.政府决策。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政府在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实践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从现实着手,通过工程、管理、技术合作与转让等手段,在宏观管理上必须考虑增强长远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开展循环经济、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态保护等措施,实现节能降耗、提高能源效率、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法律政策措施。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清洁生产、森林、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防洪等法律法规;其次,结合贵州实际,启动相应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立法;第三,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降耗、生态补偿、环境保护的税收、补贴、惩罚等政策措施,并根据我省实际,出台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3.机构和体制建设。通过成立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确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问题。健全各级应对气候变化组织机构,协调各部门、行业之间的气候变化具体工作。积极引导非政府组织、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气候变化的管理和决策实践,充分体现气候变化各权益方的利益。
(二)配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宏观战略,针对我省特点提高应对能力。
1.配合国家能源布局,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国家政策导向,对现有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进行调整: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地热、煤层气开发利用;加强农村沼气建设,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强化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政策,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煤的清洁燃烧、深加工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提高能源利用率。
2.着力减少农业、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温室气候排放。大力推进作物品种培育,改革种植方式和栽培技术,科学饲喂优质饲料,改进养殖方式,加强粪便处理,切实减缓由种植业和畜牧业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进机动车耗油技术革新,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切实减轻机动车温室气体排放。
3.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提高防御灾害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小水电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大型灌区、“三小”(小山塘、小水池、小水窖)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地下水和空中水资源开发力度,增强防御灾害能力,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4.巩固和增强生态优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环境立省战略,扎实推进生态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树种多样性,增加碳汇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充分发挥森林及生态良好区对改善区域气候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大力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逐步遏制石漠化扩张的趋势。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要求,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抢救性保护战略,对重点资源开发区实施强制性保护战略,对生态良好区实施积极的保护战略,不断改善全省的生态环境。
5.增加环境监测投入,提升气候变化监测能力。各行业应按照发展的需求,联合共建环境监测设施。在城镇发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探测环境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确保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代表性,提升气候变化监测能力。
二、气候变化国际国内合作需求
应对气候变化,贯彻落实本方案,需要加强气候变化的国内外合作。加强与国际、国内各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合作,强化省内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贵州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一)技术转让与合作。
1.气候变化的监测、预测、评估技术。主要技术需求包括:气候变化监测和检测技术,区域气候系统的模拟技术,卫星和遥感信息的提取和反演技术,精细化的气候变化模拟技术;气候变化对森林、草地、城市、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和农业、能源、旅游、交通等敏感行业以及水资源影响的定量评估技术;山地未来气候变化趋势的预估技术。
2.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技术。主要技术需求包括:高效低污染燃煤发电技术,大型水力发电机组技术,生物质源、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循环农业技术等。上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将对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