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奖第29届奥运会大连籍运动员、教练员及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大政发[2008]7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在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大连籍运动员、教练员以顽强的拼搏精神、精湛的运动技术水平和高尚的体育道德,不畏强手、奋勇争先,取得了2银2铜的优异成绩,为祖国争了光,为大连添了彩。为鼓励先进,推动大连体育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马弋博、高丽华、宋清龄、孙丹、侴陶、张文秀、杨昊、刘亚男、王一梅大连市劳动模范称号,同时对在第29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大连籍运动员、教练员和我市在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一、对获得银牌的女子曲棍球运动员高丽华、马弋博、宋清龄和艺术体操运动员孙丹、侴陶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获得铜牌的女子链球运动员张文秀和女子排球运动员杨昊、刘亚男、王一梅各奖励人民币15万元;对获得第四名的赛艇运动员田靓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获得第五名的女子足球运动员韩文霞、毕妍、韩端各奖励人民币4万元;对获得第六名的女子垒球运动员李琪、辛敏红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获得第八名的男子篮球运动员李楠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对带队获得羽毛球金牌的教练员李永波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带队获得女子曲棍球银牌的教练员罗小兵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三、对在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方面做出贡献的大连市体育局、大连市体工队、大连市业余体校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西岗区文体局、沙河口区文体局、旅顺口区文体局、庄河市文体局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普兰店市文体局奖励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