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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青海城乡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一是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及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我省电子政务内外网络技术规范、重要应用系统和网站建设标准,搞好政务信息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等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为跨部门政务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此项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改委牵头。
  (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一是以省和州(地、市)政府网站为基础,抓紧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加速形成政府网站体系。凡未按政府网站域名要求建立门户网站的,2008年年底前要全部建成。二是继续推动政府机关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内容的上网,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展主题服务功能,加快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网上服务能力,实现到2012年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办理的目标。三是督促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开设留言板、在线访谈、意见箱等多种在线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服务,并及时向公众反馈处理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明确政务信息提供方式和责任,实现内容和技术标准化,保持网上内容经常更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州 (地、市)和省直部门的网站建设与应用、信息共享、政务服务水平等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并将结果在全省通报。此项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电信运营商在网站建设方面予以配合。
  (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事关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国防安全。贯彻“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建立全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一要统筹建设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包括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信息安全监测系统、存储备份系统、应急响应机制等。二要分级、分层、分域保障信息安全。根据网络的重要性、信息资源的涉密程度,应用系统的安全要求,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强化安全措施。三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电子政务网络、应用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和基础支撑设施的信息安全责任,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此项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和省公安厅牵头。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信息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对政务管理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涉及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难度很大,任务艰巨,需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统一步调,加大投入,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信息化建设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必然选择,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信息化发展和应用水平如何,关键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强卫书记提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建设、上网要成为高原上现代化领导的‘第五习惯’、不上网、不重视网络建设、不会利用网络的领导,不能算是一个现代化的领导”的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方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把推行信息化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带头学习、思考和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和措施到位,保证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在2009年年初,召开全省信息化工作会议,对今后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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