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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创建全国一流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17.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省直有关部门应将本部门窗口建设成为本系统的示范窗口,并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将优秀业务干部选派到窗口工作,按窗口工作量合理确定工作人员数量。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本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3年以上的正式人员;首席代表应当是管理协调能力强、精通本部门业务的中层或中层以上干部。公共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业务骨干。

  18.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二)建立完善行政效能考评机制

  19.完善服务评价体系。完善办事群众评价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制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区群众中聘请政务服务监督员,经常收集和听取意见;通过服务评价器、意见箱、互联网、党政网、咨询投诉台、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对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评价体系,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每项申请办结取件时,应请申办人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评议,评议意见作为考评窗口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窗口工作人员及所在窗口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并追究责任。

  20.建立完善通报制度。部门窗口应将行政审批情况定期向本部门报告,部门应将行政审批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自觉接受监督。省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完善内部通报、省直部门通报制度,对好的典型通报表扬,总结推广;对差的典型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每季度通报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前三名和后三名,重点通报项目进入率、窗口授权率、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评议满意率、不满意率和投诉率等行政效能指标。

  21.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省政务服务中心对部门窗口的考核结果与所在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工作实绩,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给政务服务中心一定奖励,由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针对窗口工作人员较长时间不在机关工作的实际,各部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提拔、任用窗口工作人员时,应考察其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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