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巩固项目清理成果。省政府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窗口不得再行受理、审批。建立项目审批效能评价机制,每年对保留项目的审批效能进行评价,并适时调整。年均受理量很少、且未单设窗口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应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管理,其中审批条件单一的,授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四)全面推广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
10.不断升级完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在全省统一推广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基础上,省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审批工作发展需要,对现有行政审批通用软件提出升级改造具体需求,并明确完成时限,承担开发任务的单位要及时完成软件的升级改造,实现网上传递、网上预警、网上监督。目前已经完成改造部分,立即在全省投入使用;2008年年底前,开发实时流程管理功能,完善考核评议功能、电子签章功能、综合管理功能、行政审批网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数据交换功能、一次录入数据与各部门专网共享功能,进行第二次升级,实现逐环节逐岗位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对软件进行一次升级完善,打造一流的工作软件。
11.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所有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岗位和审批标准时间均应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公布;部门业务专网必须接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五)拓展服务内涵,完善服务功能
12.逐步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限时办结。
13.逐步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14.逐步将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源(资产)的“招拍挂”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15.中央在川垂直管理部门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中,与省级审批关联紧密的,逐步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建设过硬服务队伍
16.加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省政务服务中心应争创“四好”班子,建设一流队伍,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营造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机关工作人员务必牢固树立服务办事群众、服务部门窗口、服务大局的意识,做到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务必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遵守的,自己首先遵守。对窗口工作人员敢于管理,对行政审批工作敢于监督,对违反制度行为敢于逗硬,将省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建设成为服务意识强、亲和力强、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的“四强”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