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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8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向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起草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调查研究阶段(11月1日-11月16日)。深入部分区县、乡镇(社区)、企业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初稿形成阶段(11月17日-12月7日)。起草《报告》初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12月8日-12月12日)。市政府领导以座谈会形式分别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及民主党派、市专顾委、市级离退休老领导、部分群众代表意见以及通过互联网征求市民意见。
  (四)讨论审定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将《报告》分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按规定呈报市人大。

  二、组织保障

  成立《报告》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姜 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世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丛国章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希荣 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迎祥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李纪元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李 伟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孙智力 市发改委主任
  席长青 市财政局局长
  朱文玮 市经委主任、信息产业局局长
  朱 海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常 海 市统计局局长
  李凯英 市科技局局长
  边洪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靖武 市农委主任
  赵登峰 市水务局局长
  杜传东 市经合促进局局长
  朱绍清 市商务局局长
  朱振德 市教育局局长
  毕林涛 市环保局局长
  赵爱俐 市残联理事长
  俞滨洋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曲维嵩 市建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报告》起草组。组长由高迎祥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纪元、李伟、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周振华、郭景春和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高滨健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府研究室冯秋萌、陈实、李耕、方政辉、童申玉、沈秀双、白鸿亮,市政府办公厅芦伟,市发改委杨铭、甄长瑜,市经委汪育欣,市建委张伟潼,市农委韩胜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刘延民,市水务局李波,市民政局都首明,市教育局齐德芬,市发展研究中心马瑞秋,平房区政府纪鲁东,香坊区政府苏绍凯,阿城区政府赵勇,五常市政府代春明,双城市政府秦苏,巴彦县政府李海彬和哈开发区管委会桑东辉等同志组成。联络员为市政府研究室夏琦和郑晓冬同志,联系电话:84664013、13945151348、13845065895,邮箱:zhc4013@163.com,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大楼26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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