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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全市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3、边远农村,可以采取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建设简易、符合卫生消毒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自行填埋处理,或者进行无害化焚烧。

  4、30户以下的小型自然村,鼓励打破区域限制,在各自然村设置垃圾池的基础上,以联村的方式,几村联合建一个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处理。

  5、凡无条件或不适宜建设简单填埋场的村庄,采取户集村收集中运送到集镇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四、政策措施

  一是目标考核。市、县新村办将把农村村庄垃圾处理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考评和考核验收,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进展和实施情况,并全市通报。乡镇要将村庄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洁工作列入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奖勤罚懒,工效挂钩,真正使村庄垃圾处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财政支持。加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垃圾保洁清运工作人员工资、村庄垃圾池建设、垃圾收集清运车辆配备、保洁工具采购、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建设、有关设施的消毒维护管理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三是项目奖补。涉及农村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农项目,如农村改路、血防改厕、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要结合农村环卫保洁,给予项目倾斜支持。市级今年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调剂安排约200万元,按照每个试点村奖补5000元的标准,扶持400个左右新农村试点自然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整合项目,拿出专项资金扶持建设一批试点村,以点带面,带动面上村庄走上垃圾处理的长效路子。

  四是部门帮扶。对于城镇及乡村垃圾处理场、填埋场建设所需用地指标由国土部门帮助协调落实。乡镇、村垃圾处理场、填埋场的建设设计由规划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由环保、市容、卫生、爱卫会等部门提供指导。农村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由供销社废品收购部门负责回收。农村沼气建设由农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支持。

  五是鼓励创新。鼓励各地探索创新,积极发展农村社区物业管理、能人、企业赞助资金投资村庄垃圾保洁等市场化管理的环境保洁模式,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入股,参与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等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实现农村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管理企业化、服务体制社会化的发展格局。各级政府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并在资金上给予补助扶持,给予其在土地、税收、水费、电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减免征垃圾运输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以成本价供水,以农用电价供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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