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研究解决其它在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招商局等单位组成。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为上述成员单位正职或副职领导;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及联席会议召集人。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
召 集 人:
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
钟 穗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管理处处长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蒋克昌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何利顺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林金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沈德海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黄澍东 自治区法制办副巡视员
曾小华 自治区招商局副局长
卢 岱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二)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召集人:
陈绍贵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
王伟东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
梁汉葵 自治区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副处级检查员
谭泽友 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副主任
朱汉文 自治区商务厅外资处副处长
苏文豪 自治区编办机关处处长
杨丹铖 自治区法制办科员
刘梦翁 自治区招商局副处长
谢远基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科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除外。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及部门负责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