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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传染病防控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综合组:市卫生局领导任组长,检查新罗区和市级医疗单位。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应通知辖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各项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市级检查组检查。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组提交本县(市、区)和本单位开展工作的书面汇报材料。各项目单位要向检查组提交项目完成情况的书面总结。

  3、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应选派1名传染病防治专业人员参加市级检查组的交流检查,于12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

  4、各检查组用车由组长单位负责,检查人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5、检查结束后,市疾控中心完成各专题汇报材料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市卫生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2008年龙岩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工作方案

龙岩市卫生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8年龙岩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报告的管理水平,实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有序、高效、规范地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医疗机构主要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书”结合我市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

  1、评价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了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评价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院死亡病例报告质量,了解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评价县级疾控机构对辖区传染病报告单位的管理情况。

  二、调查单位的确定

  以县(市、区)为单位,调查市级综合医院1家(辖区)、县级综合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民营医院或厂矿医院1家、乡(镇)卫生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专科医院或民营医院、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2007年疫情报告质量高、中、低分层随机抽样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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