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线桥梁孔跨布设和基础设计,应满足沿线的行洪要求;涵洞、通道和天桥的设置数量、技术标准等应满足和方便沿线群众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六、应进一步完善互通进出口与地方道路平交口的渠化设计。
七、项目公司应加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期间的以下工作:
(一)临时便道、便桥的设计。
(二)尽量减少对地方道路的干扰破坏。
(三)与民房距离较近的桥梁基桩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引起危及房屋安全的开裂、下沉等。
(四)对已开挖的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五)加强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
八、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之内。
九、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十、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十一、请尽快编制完成起点上三高速公路拓宽、路面、隧道机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时报厅审批。
附件: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2008年8月28日至29日,绍诸高速公路绍兴市直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召开了绍诸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厅质监局、绍兴市交通局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组。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施工图设计介绍及对咨询单位审查报告的反馈意见介绍,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报告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