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8〕154号)
绍兴市交通局:
《绍兴市交通局关于要求审批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请示》(绍市交〔2008〕70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64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和批复概算,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08年8月29日,绍诸高速公路绍兴市直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该施工图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之后,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起于上虞市道墟镇,与上三高速公路连接,沿线经上虞市道墟镇、绍兴县陶堰镇、富盛镇、平水镇、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绍兴县兰亭镇、诸暨市枫桥镇,终点为高湖沿与诸永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2.462km。全线设上虞、诸暨东枢纽互通2处,设富盛吼山、平水、绍兴、兰亭、全堂、枫桥互通6处(其中兰亭互通兼预留枢纽),预留陶堰互通1处,设绍兴服务区1处,设管理中心(兼隧道管理站)1处。设置富盛吼山、平水互通立交连接线,共长4.45km。
上三高速公路SK1+260-SK4+530路段约3.27km拓宽至六车道。
二、同意本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0m,分离式路基宽度13.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上三高速公路3.27km拓宽路段按照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互通立交连接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I级。
其它技术指标按《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三、本次施工图批复范围为除起点上三高速公路拓宽外的路线、路基、交叉、桥涵及隧道等土建工程。
四、同意全线路基横断面、路基防护、特殊路基处理及排水设计。请项目公司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配合工作。包括:根据实际地形通过动态设计对排水系统进行细化;加强对高度超过20m的高边坡的设计,做到一坡一图,实施期间做好动态跟踪设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