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桑植县城市总体规划局部用地调整的批复
(张政函〔2008〕268号)
桑植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对桑植县城市总体规划局部用地调整审批的请示》(桑政〔2008〕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桑植县城市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桑植县城市近期建设发展方向和客运站建设现状,在科学合理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同意桑植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用地调整。
二、汽车东站东移至喻家台,规划用地50亩,原总体规划东站吴家台38.7亩用地可调整为商业用地;汽车西站调整至蚂蝗冲,规划用地12亩,调整后的汽车西站要处理好与朱家台中学的关系,尽量减少车站的噪音、交通等方面对学校的干扰,原规划汽车西站大理石场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对两处用地调整占有的城市绿地,将刘家湾林地调整为城市公共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