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建设,到2015年全市轨道交通建成19条线路561公里。建设有利于节能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驶路线,建立交通与旅行基础信息系统、城市交通综合管理系统、GIS辅助驾驶系统等基础平台。继续实施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发展和使用节能环保型大容量公共汽车。加强出租车调度,完善预约制度,逐步降低出租车空载率。
(二)锅炉(窑炉)节油措施。
到2010年前,所有火电厂(包括新建电厂)燃煤锅炉都要采用无油或微油点火技术和低负荷稳燃技术,降低油耗。在电网调度中,燃油机组只作为应急备用调峰负荷机组。本市工业窑炉逐步停用燃料油,以清洁煤、天然气、煤制气等替代燃料油,大力采用窑炉保温、富氧燃烧、余热回收等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燃油消耗。
(三)电机系统节电措施。
一是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电机及拖动设备。根据国家低效落后电机及拖动设备淘汰目录和淘汰计划,强制关停重点用能单位仍在使用的落后电机。
二是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及相关设备。采取政府投资补助和节能量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使用高效电机和节能变压器等产品。
三是加强电机系统节电管理。严格执行高效节能电机产品标准、电机及拖动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运行标准。推广电机系统变频调速、软启动装置、无功能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合理匹配电机系统,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
(四)空调节电措施。
一是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空调能效标准,严格实施空调能效标识制度,能效标识四、五级空调逐步退出北京市场。鼓励发展非电空调,落实本市《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京发改〔2006〕839号),积极发展和鼓励利用热泵技术供热制冷。
二是强化空调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新建的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应对空调系统进行优化设计,空调系统建成后应进行能效测评。建立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优化空调运行模式。
三是加强现有空调系统的改造和维护。鼓励并扶持专业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积极采用变频、变风量、流量可调系统、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余热源热泵、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空调运行效率。加强对中央空调的维护保养,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
(五)照明节电措施。
一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巩固现有三级政府补贴(中央财政补贴50%,市级政府补贴30%,区县级政府补贴10%)的推广模式,集中力量分阶段、分区域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010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绿色照明。2009年底前,全市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写字楼以及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二是减少城镇道路和景观照明用电。制定《北京城镇地区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在全市城镇范围内,合理调整开闭景观照明设施的时间,文化娱乐场所减少亮灯时间和降低开灯等级,在非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一律按平日要求开启夜景景观照明设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平日一律关闭夜景景观照明设施,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每天开灯时间要比道路照明设施晚开启10分钟,提前关灯20分钟。每年3月11日至10月22日,全市城镇道路照明的关灯时间每天在原关灯时间基础上提前30分钟。在道路照明和夜景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领域推广使用LED(发光二极管)等高效照明产品。
三是加强照明节电管理。优化照明系统运行,改进电路布设和控制方式。公共区域照明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开灯或尽量少开灯;夜间尽量减少楼梯间照明及其他公共区域照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灯。
(六)办公节电措施。
扩大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范围。严格执行办公产品能效标识制度,优先采购通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强化办公节电管理。各级行政机关要制定节约用电制度和节电改造计划,明确节能监督员,监督节电制度和改造计划的落实。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办公场所热水供应要采用节电技术和设备。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电梯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每年6月至9月,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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