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郑地税发〔2008〕133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局、郑东新区局、直属局、涉外局、机场局、发票管理局:
根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8]20号)和省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局对制定发布的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目录公布如下:
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47件
1.《关于印发登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遵照地方税收征管范围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通告第一号的通知》(郑地税征〔1994〕4号)
2.《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特定行为税征收管理的意见》(郑地税〔1995〕8号)
3.《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的意见》(郑地税〔1995〕9号)
4.《关于对机动车辆实行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告》(郑地税〔1995〕12号)
5.《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郑地税〔1995〕32号)
6.《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郑地税〔1995〕33号)
7.《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郑地税〔1995〕34号)
8.《关于加强我市公用电话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郑地税〔1995〕86号)
9.《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郑地税征〔1995〕13号)
10.《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郑地税征〔1995〕16号)
11.《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代征、代扣、代收、代缴税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郑地税征〔1995〕20号)
12.《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有关工作规程、办法、制度及文书式样的通知》(郑地税征〔1995〕24号)
13.《
关于执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确定旅行社应纳税营业额的通知》(郑地税一〔199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