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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八)涉及农民负担信访的处理情况。包括农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处理到位,有无打击报复的行为等。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各市检查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治区在11月20日至12月30日抽检,具体时间由检查组酌定。

  (二)方式。今年采取抽查的办法,抽查单位由自治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抽查以暗访为主,由自治区检查组确定检查地点,直接深入到乡村进行检查,了解情况。

  (三)检查规模。市级进行全面检查;自治区抽查的市不少于2个县(市、区)、2个乡4个村,每村5户(不同类型的户),每县(市、区)2所农村中学、2所小学。

  2009年4月底前,自治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减负大检查情况组织人员对问题较多的县乡村进行回访,督促落实整改。

  三、人员组成

  检查组由自治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由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分为4个检查组。抽调自治区农业厅5人,自治区纠风办3人,自治区财政厅2人,自治区物价局2人,自治区法制办2人。其中:自治区农业厅、纠风办、财政厅、法制办各派1名厅级领导。

  2009年1月10日前各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送自治区减负办。由自治区减负办汇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附表:全区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表

全区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统计表

  1、今年各市农民负担总额  万元,比上年增(减)  %,其中上交集体各种款项  万元、各种社会负担  万元和一事一议筹资   万元、以资代劳  万元;农民负担人均额  元,比上年增(减)  %。
  2、已开展一事一议的村  个、占总村数  个的  %。其中比较规范开展的村   个,采取固定收取等不规范做法的村  个。
  3、今年以来开展的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项目是   、   、  、   。通过专项治理,预计全市共减轻农民负担  万元。
  4、今年各市农民负担重点治理  个县(市、区),退还农民款项  万元,查处有关责任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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