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及统一的财务会计报表编报口径,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报表编报工作。决算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财企[2004]5号/大财企[2004]58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向财政部门及时报送《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具体格式见《大连市2008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手册》附录部分)。连续审计同一企业的中介机构应将上年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核实,督促企业及时调整不合规事项,为编制2008年决算打下基础。在本年决算审计过程中,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审计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按规定进行披露,对企业财务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
财政部门在决算上报前,要加强决算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及中介机构决算编制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做出调整。
五、充分利用财务会计决算信息,做好财务会计报告分析工作
决算数据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各企业要对决算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本地区、本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改革情况和政策影响,深入挖掘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分析,并与决算报表一同上报市财政局。
为加强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市属国有企业在做好快报工作的同时,应重视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并于每季次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上报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便于财政部门随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制定相应政策。
六、搞好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的事后抽查
被中介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企业,应按调整意见及时调账。不按有关政策规定调账,财务决算虚假、数据不实,决算编报问题较多的,将按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决算编报结束后,财政部门将组织对编报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凡填报不规范、不准确、改变口径、反复修改的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及整顿处罚。
七、上报内容及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