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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普查所要填报的表格。

  中小学校舍普查表格,以学校为填报的基本单位进行设计,并为县、市、自治区设计了汇总表格。填报的普查表格有两种:

  1.中小学校舍普查基本情况表。此表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填报。

  2.中小学校舍普查汇总表。此表是对“中小学校舍普查基本情况表”的汇总,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汇总。

  具体内容见附件2-1、附件2-2。

  四、普查的时间安排与步骤

  2008年10月25日前,各地成立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10月25-31日,市、县两级布置普查任务,培训普查人员。

  11月1-11月30日,县级普查及汇总,并上报市级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10日,市级审核汇总,并上报自治区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0-25日,自治区审核汇总,普查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五、普查经费

  中小学校舍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县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追加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学校舍普查点多面广、涉及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科学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质量。自治区成立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地震局、气象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具体负责校舍普查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的原则,认真做好校舍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学校及校舍建设计划信息;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校舍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学校及校舍的基本信息,并要求学校做好配合工作,对普查信息负责汇总、分析;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校舍消防设施的完损情况;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普查经费和校舍建设经费;国土部门负责提供学校及校舍有关地质灾害信息;建设部门负责校舍安全鉴定,审核校舍的设计、施工等相关信息;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校舍抗洪设防信息;地震部门负责提供校舍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校舍防雷设施的完损情况。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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