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08年第23号--收回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执业证书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
(2008年第23号)
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因总所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解散而终止,并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收回了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执业证书,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不得继续执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