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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开发区块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开发区块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8〕53号)精神,着力推进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开发区块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开发区块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沈仁康(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翁争鸣(市政府副秘书长)

  陶国忠(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何品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杨晓宏(市经贸委主任)

  王黎煚(丽水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卫良(市外贸局局长)

  何赤峰(市财政局局长)

  叶杰耀(市国土局局长)

  叶沙平(市环保局局长)

  吴善印(市林业局局长)

  雷怀京(市编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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