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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

  通过实施五大林业重点工程,新增造林889万亩,新建农田林网6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 25%以上,80%的重要湿地、90%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形成布局合理、功能稳定的林业生态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建设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科学规划林业产业,发挥优势,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名特优新经济林、木本粮油及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大力发展木材加工、果品储藏加工、林木种苗、花卉、森林旅游等产业。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继续办好中国(菏泽)林产品交易会等重大林业会展,积极发展会展经济,搭建林产品交易平台,培育和开拓林产品市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外资源,缓解林产品供需矛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建设比较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生态文化建设的新路子、新办法。以森林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积极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公园、生态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产品需求。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化活动,提高全民生态意识。树立生态道德观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建设比较先进的林业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等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及其应用平台,建立完善林权管理、流转系统,逐步实现林业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
  七、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县(市、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以身作则,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确保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要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加强年度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
  (二)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适应改革新形势,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林业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改革方案,搞好业务培训。加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适应新形势下林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搞好协作,密切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各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作用,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贡献力量。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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