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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交通局: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指示,优先安排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人员、防治药品和器械的运送,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市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岳阳军分区后勤部:支持和配合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武警支队: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发现场的控制工作。

  2.3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现场最高级别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任指挥长,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4 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参与制定、修订和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包括现场处置小组、医疗救治小组、紧急转运小组、隔离防护小组、流行病调查小组。

  2.5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120”急救中心(站)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的及时转送,各级医疗机构承担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护的同时,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对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其ICU承担送达院内危重病人的抢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6 医疗救援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单位为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成员单位,负责其单位所在地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应急响应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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