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宜府办发〔2008〕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建设我省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40 号)下达了《四川省2008 年9-12 月开工项目表》(项目共计470 项,主要涉及省级新开工重大项目、灾后恢复重建先期启动项目及市县新开工重点项目),这批项目已纳入省政府专项目标责任考核,责任人为市州政府一把手。根据省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项目开工建设的责任主体
全省2008 年9-12 月开工项目涉及我市共计7 项,各相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2008 年9-12 月开工项目表》(宜宾市部分)确定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开工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主动帮助指导,做好项目开工的前期工作。要明确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细化分解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尽快启动和开工建设。
二、强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各相关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创新项目开工建设的协调服务机制,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制定科学的支持政策,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一是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二是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多元配置,通过多种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三是加强要素物资保障,大力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做好项目开工和建设期内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取得成效
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目标考核机制,将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纳入专项目标责任考核。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根据《四川省2008年9-12 月开工项目表》(宜宾市部分)排定的时间进度,建立动态跟踪检查督促通报制度,每月在全市通报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展情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项推进工作会议,听取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严格实行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考评和责任追究。对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中业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实行表彰,对推进项目工作不力的,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无故延迟、吃拿卡要,侵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阻碍项目正常开工建设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安全。
附件:四川省2008 年9-12 月开工项目表(宜宾市部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