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穗国房字〔2008〕911号)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从化市、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穗国房字〔2008〕17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国房字〔2008〕784号),按照《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定于2008年12月8日-11日,由我局李显杰副巡视员带队,会同市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开展2008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结束后,12月12日召开2008年度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

  (一)检查对象:全市非煤矿山。

  (二)检查行程安排及方法:

地 区

行程安排

检查方法

白云、天河、萝岗

12月8日(星期一)

①听取年度安全总结汇报,查阅安全管理文件资料;②现场抽查矿山。

花都区

12月9日(星期二)

从化市

12月10日(星期三)

增城市

12月11日(星期四)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地国土部门是否制定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是否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方案,是否按照计划、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期完成安全工作任务。各地国土部门必须准备好安全管理相关材料(本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本年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等)。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