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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意见》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意见》的决定
(锡政发〔2008〕29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废止《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意见》(锡政发〔2003〕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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