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意见》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意见》的决定
(锡政发〔2008〕29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废止《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意见》(锡政发〔2003〕311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