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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十五)提高基层中医药队伍素质。通过实行相关引导政策,选拔一批中医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各类中医药人才到基层工作。开展农村名中医师带徒活动,大力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充实基层中医药队伍。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结合农村和社区适宜技术的推广,建立一批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和基层中医药专业人员培训基地,为全省基层医疗服务机构选拔培养熟练掌握中医临床技能的中医药专业人员和在当地有影响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
  五、深入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
  (十六)加强中医药理论研究和临床技术创新。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以继承创新为根本,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研究,科学评价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相对优势,形成技术规范和治疗方案并进行推广。加强基础理论创新,争取在证候、病因病机、药性理论等方面有所进展,并指导临床实践。创新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临床疗效及中药安全性评价方法,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资源利用与保护、复方筛选、质量控制、药效评价和质量标准的研究体系。
  (十七)健全中医药研究平台。切实加强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中医院和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科研条件建设,充分发挥其中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和临床研究基地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建立中医药研究机构,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中药企业合作开发,促进医、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临床研究基地(中心)、重点研究室(实验室)、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共研究平台,构建资源共享、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
  (十八)改善中医药科技创新基础条件。根据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要求,进一步增加政府对中医药科技经费投入,使科技投入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促进中医药科研人员研究、推广现代中医药诊疗技术。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等,应当充分尊重中医药的学术特点,对列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予以重点支持。省、市、县中医院要按不少于业务收入的1%提取科研经费,用于中医药科研创新。
  六、着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十九)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设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切实加强对中药资源的有效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药材研究,支持野生药材家种家养,扶持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推动《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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