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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苏政发〔2008〕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中医药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继承和发展传统医学,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中医药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差距,一些长期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尚未消除,中医药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为加快中医药改革发展步伐,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好地为人民健康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特色立业、人才强业、科技兴业、优势固业”的理念,着力完善中医药投入、服务、人才、科研、文化和管理等支撑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健康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中西医相互借鉴、互相补充、共同发展;坚持继承创新,将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中医药工作的着力点,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主要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推动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比较健全,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学术理论繁荣发展,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队伍结构逐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传统医学文化得到充分保护,江苏中医药文化进一步弘扬;中医药规模继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中医药临床基地、中医药科研教育基地、中药生产研发基地,逐步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中医药整体实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二、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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