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定垃圾处置的消纳场所并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3、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建筑运输车辆无证排放、回填和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市交通局
第一责任人:陈运义 直接责任人:鲁正兰
1、查处无营运许可运输车辆,对营运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2、对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履盖式运输,并在二年内逐步完成运输车辆加盖改装工作。
3、发现货物运输车辆有渣土垃圾脱落、扬撒,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交警部门举报。
(四)市交警支队
第一责任人:徐 冰 直接责任人:蒋爱国
1、查处无证无牌的建筑运输车辆。
2、查处超载、超重和超限车辆的违法行为。
3、查处货物运输车辆有飘洒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将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责任人:郑通卫 直接责任人:李芳珍、王国平、兰文全
1、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
2、负责专项整治的督察、指导、协调工作。
3、对每天的整治工作成果进行统计及分析,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六)两区管委会及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六镇人民政府及综合执法大队
河东区:第一责任人:黄海雄 直接责任人:伍少云
河西区:第一责任人:林 海 直接责任人:张守让
凤凰镇:第一责任人:吴天直 直接责任人:李 斌
崖城镇:第一责任人:冯永杰 直接责任人:熊师友
天涯镇:第一责任人:蒲慧芳 直接责任人:陈大海
海棠湾镇:第一责任人:李 骥 直接责任人:陈 钊
田独镇:第一责任人:季端荣 直接责任人:董进能
育才镇:第一责任人:董朝周 直接责任人:陈海平
1、在辖区内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2、受理群众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举报,并及时到现场检查落实。
3、对在城市道路上施工运输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渣土垃圾泄漏或者遗撒、乱倒垃圾以及向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边沟倾倒污水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对市区范围内的售卖沙场、土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