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8〕3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内容
(一)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要实行密封,控制灰尘飞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时处理,施工噪声符合噪声标准,出入口处道路要硬板化并配有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二)在道路上从事建筑运输的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要作密封、包扎、覆盖,不泄漏液体,不遗撒渣土垃圾,路面干净整洁。
(三)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不发生城市供排水设施渗、漏、泡、冒等情况,不向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边沟倾倒污水,路面清洁,环境优美。
(四)严查乱倒垃圾和市区范围内售卖沙土的沙土场的违法行为。
二、部门职责
(一)市规划建设局
第一责任人:李 瑜 直接责任人:钟勇保
1、对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安全的有关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淤泥要及时清运并做好必要的覆盖,避免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2、每个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3、施工工地出入口处的道路要硬板化且干净整洁。
4、市政道路施工路面清扫干净,材料堆放整齐,不占用行车道、人行道,堆放的沙子要加盖。
5、工地围墙要粉刷、美化,竣工的工地应尽快清理。
6、在城市主要道路上发生渗、漏、泡、冒等情况的,应当立即设置明显标志,并及时予以修复,防止路面发生积水污染的情况。
(二)市园林环卫局
第一责任人:钱忠明 直接责任人:黄自炳
1、依法对建筑运输车辆办理有关垃圾排放、回填和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办证的情况通报交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规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