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府办〔2008〕1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当前是急性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特别是近段时间,我省连降暴雨,致使部分地区发生洪灾,少数市县发生了霍乱病情。根据省政府2008年11月1日下午召开的全省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和罗保铭省长等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急性肠道传染病,特别是法定的甲类传染病霍乱,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社会危害性大。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认清疫情的危害性和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海南、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切实做好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有效防控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防控责任体系,抓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狠抓环境卫生整治。 各市、县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脏乱差”村庄和卫生死角,切实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同时,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要加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督,指导群众水井消毒,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生病例的市县要组织人员对周边环境和水源进行全面消毒,保证无疫病蔓延。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规范私房出租管理。此外,要加强外来人员聚集地的卫生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要加强对饮食行业、建筑工地、学校及企业集体食堂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和海(水)产品专营餐馆、小饭店、大排档的监督检查,要坚决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要严格禁止农贸市场销售凉拌海带(结、丝)、海藻丝等直接入口的水发产品。要加大对农村聚餐的管理力度,坚决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大型聚餐申报、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