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警校携手打造学生安全保障线”行动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警校携手打造学生安全保障线”行动的实施意见
(深教〔2008〕398号)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辖区交警大队,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加强我市“警校共建”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八条措施”和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坚持开展“警校携手打造学生安全保障线”行动。为使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意义

  深圳人口密集,交通环境复杂,维护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始终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各级教育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深圳的高度,以对后代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加强协作,持之以恒地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深圳实际,完善“警校共建”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抓好中小学生和幼儿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改善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环境,打造学生安全保障线。

  二、明确职责,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调查和研究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状况,确定重点监控学校和重点地段(路段),在交警职责范围内积极解决或协调解决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问题。要通过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禁停等标志,铺设减速设施,在学校门前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等办法,改善和优化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和环境。

  2.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状况的监管,切实维护学生安全。对校门面临4车道以上主干道、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和秩序混乱的学校,以及学校周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公安交警部门要合理安排警力,重点加强交通巡查和疏导,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交通隐患和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